1905年正月,两广总督岑春煊向清廷发出一份工作奏报,可一件本来意在邀功的案子,却引起了刑部的注意。当时,大官僚私人雇佣的门丁,仗势勒索早成晚清之积习。一年前,岑春煊到两广任职时,早就下令禁止官衙使用门丁,然而,全州州同刘荫琛不仅不遵守规定,手向两个门丁还顶风作案。岑春煊一怒之下将二犯亲提正法。
岑春煊的奏折很快得到了朝廷的回应,政务处还就此通令全国效仿两广禁革门丁。岑春煊的这番作为,引起了一名刑部大员的不满,此人就是时任刑部右侍郎的沈家本,而问题就出在亲提正法四个字上。
自就地正法的口子一开,清王朝统一的司法权遭到严重破坏,虽然作为中央司法机关,刑部曾力谏停止实行就地正法。而尝到甜头的地方官员,均以地方不安定为由拒绝。沈家本意识到如若再度妥协,必将导致全国司法体系的紊乱。沈家本很快就此事,拟定了一封弹劾信,信中他直言不讳地将矛头直指曾春煊。两个涉嫌勒索百姓的门丁,一不是在军营中犯罪,二不属强盗案件,直接将二人就地处死,实际已违背了大清的法律。
然而,这本奏稿拟定以后,却被刑部的一把手半途拦下了。原来,岑春煊并非一般的地方长官,而是慈禧太后欣赏的红人。在庚子事变后,他曾率军为西行的慈禧保驾护航,这样的人,谁敢得罪。沈家本对岑春煊的弹劾就此不了了之。但他深知清廷的司法改革已经是大势所趋。三年前,日本经过三十年顺利完成司法改革,成功收回领事裁判权,这对清政府带来极大的震动。当权者意识到,如果不能用武力赶走列强,要想废除治外法权,就只能进行司法改革。
1902年5月13日,慈禧颁布上谕,责成沈家本等重臣主持修订法律,并为此设立了专门的机关—修订法律馆。自洋务运动之后,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路深入人心,深受启发的沈家本向清廷上奏,要求废除凌迟、枭首、戮尸等酷刑,并禁止使用刑讯逼供,在此基础上,新的大清刑律开始制定。不久以后,沈家本的提案中,又出现了诉讼法、破产律、商法等人们没有听说过的新名词。
公元1906年9月1日,清廷颁布了宣示预备立宪谕,变法的核心终于从单纯的修律,扩大到政治体制的改革。三个月后,对司法改革最有发言权的沈家本,接到了两个紧急的新任务。一是改组大理寺为大理院,二是担任大理院正卿,恢复其最高审判机构的职能。
公元1906年的11月13日,沈家本将大理各部门的公章,悉数上缴礼部查销。自此,大理寺在中国历史上的记载彻底终结。然而,不久之后,在天安门西侧的刑部西街,矗立起一座规模宏大的西式建筑,成为大理院新的办公场所。这是法字在康熙字典中的写法,左边的三点水象征法律其平如水;下面的去字,意为如遇不平者,去之;剩下的部分写为廌,指的是一种名为獬豸的上古神兽。相传獬豸形似麒麟,头生独角,生性善辨曲直,判决有疑时,就会用角抵触无理的一方。千百年来,獬豸成为象征司法公正的图腾。
从秦汉时的张释之到清末的沈家本,大理寺中走出的历代法官,见证着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变迁。也亲历着法制思想在中华文明沃土上的孕育和完善。斗转星移,今日大理寺早就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但是一个个永载史册的法理故事,依然透视着中国古代法的精髓,我们终于可以站在这里,细看来路上的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