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近日,浙江金华市民救助警犬被取保候审一事引发关注。三个多月前,应女士和丈夫傍晚出门散步,救助了一只在路边翻食垃圾的“流浪狗”,几天后,却被民警告知带回家的是派出所的警犬,夫妻二人涉嫌盗窃被立案,之后,应女士和朱先生每人缴纳了5000元的保证金后被取保候审。
让应女士感到委屈的是,她和丈夫事先并不知道这条狗是警犬。应女士说,由于她自己养宠物都会在宠物身上留下电话号码等信息,以防万一走丢,所以把狗带回家后,她曾认真翻找,希望找到狗主人信息。“它脖子上戴着项圈,我翻开来看,但项圈上没有任何标识和信息。
新京报的报道中还提及,多湖派出所的警犬已经不是第一次“被盗”,曾有两名男子因此获刑。
▲多湖派出所出具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收据。 图据新京报
如果这对夫妇偷窃警犬的行为属实,那以盗窃立案便没毛病,随后也应该依法做出惩戒。也就是说,盗窃警犬的法律准绳是在的,不过,在这样的准绳之上,现实中对行为本质的实际判断和认定,则更为重要: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判断,既要维护法律尊严和警犬权威,也不能伤害无辜之人。
在此事中,这条狗确实是警犬,可在街头又有什么能证明呢?媒体报道中称,这条警犬身上没有任何能够证明其警犬身份的物件和标识,在路边翻食垃圾,确实一副“流浪狗”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