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据真人真事叙述,旨在挖掘真善美,弘扬正能量,图片来源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我结婚时,婚房是婆婆付的首付,贷款由我和老公一起还,房产证上只写着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那时,我的心里是有点不高兴的,因为结婚后,我们一起还房贷,可房产证上却没有我的名。
不过,后来我也想开了,这房子也是自己住的,再说还贷是有记录的,如果万一离婚的话,法院应该会考虑她还贷这事的,所以后来,我也没计较,两人生活挺好的。
我老公还有个姐姐,结婚后婚姻关系不好,夫妻俩老吵架,老回来哭哭啼啼,最后离婚了,搬回来住了,我也不好意思说什么,只能热情接待,可是大姑姐也不知要住到什么时候,确实影响了自己的生活。
大姑姐可能是刚离婚的缘故吧,脾气很不好,动不动就发火。婆婆护女儿,然后就委屈我,最近婆婆说,大姑姐要找新的对象,没房子,不太好找,所以就让我搬出去,把这房子给大姑姐。
听到这话,我顿时蒙了,立马回到娘家!哪有这么做婆婆的?偏心太厉害了吧!我就跟我老公讲的很清楚,房子不可能给大姑姐,我们一起还了房贷这么多年,怎么说给就给。
一对好好的夫妻,因为大姑姐,弄得非常不和谐。我觉得做婆婆的,一定要分得清,儿媳嫁进门,才是一家人,大家说,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