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商标局不会收费。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是因为专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有误,属商标局会退回,只要商标局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审查程序,无论商标是否注册成功,商标注册官费600元/件,是不退还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执行商标业务收费标准具体办法的通知》中有关规定:
一、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都应按规定交纳商标规费。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和商标规费后才视为手续齐备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二、为适应中国商标注册管理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这次交纳商标规费国内国外实行统一价格标准。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余商标事宜交纳的商标规费,只要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审查程序,不论该商标是否核准注册,均不再退还上缴的费用。
三、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凡因手续不齐或填写的申请书件有误,被商标局退回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或改正重新上报。如申请人不再继续上报其申请书件,商标局亦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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