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回答】
填写说明
甲、本证明应于死亡发生后即由医院(诊所)之医师或由行政、司法等机关之相验人员依式填列。
乙、如属行政或司法相验者?栏以下之证明改由该等机关及相验人员负责签名盖章。
丙、填写数字请一律以中文大写为之,以符规定(尤其出生年月日及死亡年月日)。
丁、填写时请注意各栏间之关系。
戊、本证明书之各栏填写方式如下:
(一)、栏填写死亡者之姓名。
(二)、栏填写死亡者之性别,如为男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三)、栏填写死亡者之国民身分证之统一号码。
(四)、栏填记死亡者之户籍所在地之详细地址。
(五)、栏填记死亡者出生之年月日并就??两栏计算出满若干岁填于最后( )内。
(六)、栏填记死亡者之死亡详细时间。
(七)、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详细地点及在何场所死亡,如为医院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八)、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种类,如病死或自然死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九)、栏填记死亡者之详细工作情形 栏填写在何处(如某机关、学校、公司行号、工厂、田园、林地 … 等名称)并填出办理何种行业(如税务、卫生、行政、买卖商品、种植稻麦制造机械 … 等) 填写何种工作及职务(如业务经理、科长、打字员、会计员、售货员、打铁工、纺织机械操作工 … 等)之详细名称。
(十)、栏填记死亡者之婚姻状况,如为未婚者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十一)、请参阅1975年审订之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表所订详细分类表(医师用)填列死亡原因。并请注意病因发生之先后关系及发病至死亡之概略期间如伤害致死者请填写其引起伤害之外因。
己、本证明书填具者请填具证书字号及医院(诊所)名称及开业执照字号等。
庚、本证明书之注号栏由卫生单位人员依据死因统计作业手册之规定填写。
注意事项:请携此证明于死亡事件发生或确定后三十日内到户政事务所办理死亡登记。
【拓展资料】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伪造处罚:据公安部门介绍,对制售 假证者的处罚力度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而有分轻重。制售 假证情节较轻者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处以罚款或拘留。而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文本如何写
当然有 首先看死者有没有遗嘱,如果有,按照遗嘱继承 其次,如果没有遗嘱,进行法定继承,既遗产由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平分。
《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死亡证明样本 求
死亡证明就是人口死亡的医学证明。
办证程序: 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便民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二、审查合格后即时办理医学死亡证明。
所需材料: 一、成人死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单位、村委会证明或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诊断书。
二、婴儿及儿童死亡 1、医院内死亡的(1)死亡诊断书,经主治医师签字、院长签字、盖章。
(2)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医院外死亡的(1)死亡情况说明材料;(2)村委会(单位)证明,单位负责人或村支书、村委会主任、计生专职两人以上签字、村委会盖章;(3)乡计生办证明;(4)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在家中或外地死亡者,其家属应提供死者生前病史或体征,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预防保健站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家属凭此证明书再到当地派出所及市殡仪馆办理户口注销与殡葬手续。
各医疗单位如在诊治过程中发现死亡病例,也应完整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家属再凭此证明书办理相关手续。
制式死亡证明书格式
医院范本()**字第**号 根据****(写明调查的材料,包括档案记载、知情人证明等)兹证明***,男(或者女),于*年*月*日在****(地点)因**(死亡原因)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居委会范本死亡证明 今有我区(村)居(村)民XXX(姓名),XX岁(年龄),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因XXXX原因在XXXX地方死亡。
特此证明。
XX市XX镇XX居(村)委会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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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说明: 如何开具死亡证明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 死亡证明 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甲、本证明应于死亡发生后即由医院(诊所)之医师或由行政、司法等机关之相验人员依式填列。
乙、如属行政或司法相验者 栏以下之证明改由该等机关及相验人员负责签名盖章。
丙、填写数字请一律以中文大写为之,以符规定(尤其出生年月日及死亡年月日)。
盯填写时请注意各栏间之关系。
戊、本证明书之各栏填写方式如下: 死亡证明 (一)、栏填写死亡者之姓名。
(二)、栏填写死亡者之性别,如为男即在 后之□,请保留此标记内加√,余类推。
(三)、栏填写死亡者之国民身分证之统一号码。
(四)、栏填记死亡者之户籍所在地之详细地址。
(五)、栏填记死亡者出生之年月日并就 两栏计算出满若干岁填于最后( )内。
(六)、栏填记死亡者之死亡详细时间。
(七)、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详细地点及在何场所死亡,如为医院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八)、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种类,如病死或自然死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九)、栏填记死亡者之详细工作情形 栏填写在何处(如某机关、学校、公司行号、工厂、田园、林地 … 等名称)并填出办理何种行业(如税务、卫生、行政、买卖商品、种植稻麦制造机械 …等) 填写何种工作及职务(如业务经理、科长、打字员、会计员、售货员、打铁工、纺织机械操作工 …等)之详细名称。
(十)、栏填记死亡者之婚姻状况,如为未婚者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十一)、请参阅1975年审订之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表所订详细分类表(医师用)填列死亡原因。
并请注意病因发生之先后关系及发病至死亡之概略期间如伤害致死者请填写其引起伤害之外因。
己、本证明书填具者请填具证书字号及医院(诊所)名称及开业执照字号等。
庚、本证明书之注号栏由卫生单位人员依据死因统计作业手册之规定填写。
注意事项:请携此证明于死亡事件发生或确定后三十日内向户政事务所办理死亡登记。
死亡证明的范本的内容有哪些呢?
死亡证明(即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我在网上找到的。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