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 8月26日,苏军到达辽宁鞍山。从1945年9月下旬到11月上旬,仅40多天时间里,苏联红军监押数万名日本战俘,将鞍钢的机械设备连同其他一些重要物资拆卸运走,拆卸总量达7万余吨之多。
据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后来的调查报告指出,鞍钢的原有设备,完好的部分多被拆迁运送到苏联马格尼托哥尔斯克、车里雅宾斯克等地的钢铁工厂。一些拆迁时损坏的残次设备下落不明,估计已经被回炉或报废。
该调查报告所提供的苏军拆卸窃取鞍钢重要设备的具体状况为:
一、矿山设备:
弓长岭矿山破碎设备的70%,空气压缩机的全部,圆锥碎矿机全部,机车全部,货车车厢的60%,卡车全部;大孤山矿山年产能力700万吨的采矿设备的全部,德制休来曼电气探矿机械全部,机车全部,货车车厢全部;
二、选矿设备:
年产85万吨的选矿设备全部,球磨机全部,管磨机50%,磁力选矿机全部,烧结设备全部;
三、粒铁设备:
年产18万吨海绵铁的粒铁厂全部机械和设备;
四、炼铁设备:
鞍钢3、4、5、6、7、8号高炉的全部可拆卸部分,包括卷扬机、机器、冷却设备、装料车、平衡车、大型卷扬机、天井起重机、除尘器、铸床起重机、焦碳起重机、热风炉,全部为从德国、日本和美国进口的设备,此外还拆卸龙门吊6台,铸铁机3台;
五、炼焦设备:
鞍钢11号到18号炼焦炉的全部附属设备和机械;其他炼焦炉附属设备的45%;
六、洗煤设备:
150吨洗煤设备的70%,200吨洗煤设备的全部;
七、化工设备:
苯精炼工厂、萘工厂、硫酸厂、硫铵厂的全部设备;
八、炼钢设备:
年产75万吨的第二炼钢厂全部机械设备;年产58万吨的第一炼钢厂45%的机械设备;
九、铁合金设备:
15吨电炉1座,6吨电炉2座以及全部配套机械设备;
十、轧钢设备:
年产50万吨的第二初轧厂全套设备;20万吨的大型厂全部设备;15万吨的中板厂全部设备;10万吨的第二小型厂全部设备;4万吨的薄板厂全部设备;
十一、动力设备:
25000kW和18000kW发电机组各一套;高压锅炉6台,高压送风机8台;
十二、机床设备:
主要机床的64%;
十三、研究用机械设备:
全部科学研究用机械设备;
十四、制造和加工机械:
日本住友金属工业会社、久保田铸铁管会社的全部设备
据该调查报告汇总称,鞍钢地区各厂损失均在二分之一以上,其中选矿、炼钢、轧钢则在七成以上。由于大量机械设备被苏军盗拆运走,企业动力设备完全停转,鞍钢生产作业完全瘫痪。在轧钢方面,仅有鞍山钢材会社的中型厂、大谷重工业会社的中厚板工厂的破坏程度较轻,可以勉强使用。其他如满洲制网、满洲镀锌等工厂,设备虽未受到致命性的破坏,但是也因第二小型厂被全部拆迁运走、没有原料而无法生产。生产重轨的大型厂和生产无逢钢管、薄板的工厂设备已经全部被拆。因此,当时鞍钢这么大一个钢铁联合企业,竟然连铁丝和铁钉都无法生产。
苏军全部撤退后,鞍山及鞍钢已是千疮百孔、满目凄凉了。城市遭到严重破坏,鞍钢破败荒凉,市街萧条零乱,水、电、暖、煤气等全部停供,工人失业,市民外流,建成区仅剩9万人口。
1948年2月19日,东北野战军解放鞍山,鞍山和鞍钢才真正回到人民的手中,从此也使鞍钢陆续开始了大规模恢复重建和扩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