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不但讲了各位好汉的英雄事迹,也穿插讲了宋朝的法律。宋朝的法律也是很灵活的,跟随案发当时的客观情况而定,比如是故意杀人还是意外过失。被害人是什么身份,受害者的身份对嫌疑人,最终判定结果有没有关系。这些情况在《水浒传》中都一一举例说明了,所以这部书不但是一部小说,也是宣传宋朝法律的一部科普书。关于杀人定型,可以拿两个典型的案例来说明。公职人员武松和宋江,他们都是杀了人,为什么结果却差别那么多。宋江是郓城押司,在县城里也是响当当的一位人物。不过宋江在郓城虽然黑道白道都给他几分面子,不过他不能被称之为官,而是有特定的称呼,就是吏。
吏在宋朝的官场地位是很低的,而且会经常惹上官司。在宋江杀了阎婆惜之后,他匆忙逃走,官府去他老家拿人。宋江的父亲拿出一份文书,上面是和宋江断绝父子关系的证明。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宋江从事的行业,虽然油水颇多。但是危险系数也大,稍有不慎就会连累家人。阎婆惜是宋江的外室,比妾的地位还不如。阎婆惜的母亲为了得到庇护,将她送给了宋江。从阎婆的行为就可以看出来,阎婆惜是一个物品的存在,不是嫁给宋江,而是像送物品一样送出去的。宋朝在当时对妾侍的地位,定位是十分的低,如果杀了妾侍是不用付出生命去赔偿的。而宋江作为阎婆惜的主人,不但不用赔命,且罪减二等,只要赔点钱就行了。
宋江其实并不是故意要杀了阎婆惜,因为不在意这个外室。只不过阎婆惜以晁盖的信威胁宋江,宋江失手杀害了她。怎么证明是失手呢,就是有证人。可是当时只有一个目击证人,就是阎婆惜的情夫张文远。张文远不是一个普通百姓,他和宋江是同事,宋江不能拿自己的地位去威胁他。而且张文远不会替宋江去作证的,他很愿意看到宋江坐牢。缘于自己和阎婆惜的关系,他和宋江已经不是朋友,而是敌人了。这个时候只要在证词上说明,宋江是故意杀人,那宋江就不是赔钱了事,而是会坐牢。宋江也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连夜逃走了。
武松自从在景阳冈打虎之后,得到县令赏识,做了捕快。或许是职业有关,武松知道了在什么情况下,做什么样的动作会给自己减刑。潘金莲与西门庆联合杀了武大郎,与兄长关系深厚的武松,肯定要为了哥哥报仇。首先就是收集证据报官,不过西门庆在阳谷县根基颇深,县令也拿他无可奈何。武松不是一个隐忍的人,向来是有仇报仇,绝不拖泥带水。于是在人前亲手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并请了邻里为证人。这个时候就可以看出证人在判案时的重要性了,由于武松杀人的手法过于残暴,邻里都惧怕武松。最后是武松让怎么说,邻居就怎么记下当时的情况。最后公堂论刑,武松虽连杀了两条人命,但是只判了流放。
同样是杀人,为何武松只判流放而宋江却要偿命?和一奇葩规定有关,这便是杀人抵命,但是如果是“斗杀”就可以免于抵命。武松充分利用了这个法律的漏洞,才能让自己免于偿命。从当时县令对武松的判词,就能看出当时武松是怎么操作的,武松祭奠兄长,被嫂嫂拒绝,于是与嫂嫂发生矛盾,两人产生肢体冲突。而西门庆则是为保护情人,和武松发生激烈的争斗,武松又下手过重,杀死了人。事实上是什么情况,大家心里清楚,武松就是为了哥哥报仇,主观上杀人的。但是邻居的证词证明了是过失杀人,因此武松成功的钻了法律的漏洞。可惜宋江无论在名望与势力上,都比武松要大的多,但是与一个重要目击证人张文远有仇,就落得个奔走他乡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