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地魔原本是出自《哈利波特》一书,但如今“扶弟魔”则是用来称呼那些不顾及自身家庭,去帮助娘家弟弟的媳妇们,这样的媳妇其实也不少,而当事人往往从不觉得自己做的有什么不妥,反而觉得不帮弟弟的老公和婆家才是那个不近人情的,自己则是看重亲情的人;于先生正是因为自己的“扶弟魔”妻子不顾家里的情况,无条件帮助小舅子,无奈之下而离婚了,可离婚之后于先生的妻子小柳依然还在纠缠他。
我姓于,三十二岁,结婚五年,现在离婚一年;我和我老婆小柳原本是大学同学,我俩是在大学的时候就开始恋爱的,恋爱的时候我俩感情也是真的很好,当时还没有“扶弟魔”这个词,我也没想过她会是“扶弟魔”这类人,我以为她读过大学,受过高等教育不会有这样的想法,可事实并非如此。
我是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和她求婚,都是同学们帮忙的,后来我们结婚的时候同学们还在感慨,我们大学时那几对恋人只有我们两个走到了一起,我以为结婚后我俩只要一起好好过日子就可以了,但没想到我们两个过日子还要带上她的娘家人以及她那个弟弟;孝顺她父母我并不觉得有问题,但主要的矛盾都出在她弟弟那,而且我岳母各种要求她,她就回来要求我,刚结婚那几年正好是小舅子读大学的时候,我们两个是一分钱都没有攒下,所有钱都给小舅子花了,我们要负担小舅子的学费和生活费,当时我想着岳父母岁数大了,农村种地赚不了太多的钱,我们能帮忙就帮,一家人没必要算的那么清楚,更何况不能耽误他上大学这种正事啊。
这么一帮就让他们一家人觉得我付出多少都是应该应分的了,一切的改变是从我女儿出生开始,我女儿出生的时候我们手里没有钱,还是我爸妈拿钱给孩子买奶粉买尿不湿,我岳母当时照顾我她坐月子我也感谢,岳母在她月子结束后就走了,之后那两年都是我妈在照顾孩子,我女儿又是个高需求的宝宝,我妈做个饭都要背着我女儿才行,可见我妈那几年有多辛苦。
我不指望我老婆体谅我妈,只是希望她能多少搭把手偶尔让我妈休息休息,可是她觉得我妈照顾我女儿那是应该的;那两年里正好又是小舅子毕业找工作的时候,因为我妈住在我家照顾孩子,所以我们拿钱给他租房子,他没工作的时候所有花销都得我们出,他有工作的时候我们还要给他零花钱,因为我老婆觉得他赚的少不够花,怕他委屈了自己,最后的离婚的导火索是小舅子谈恋爱了,我老婆觉得我们每个月应该再多给小舅子两千块作为恋爱基金,要不然小舅子没钱给女孩子花会被瞧不起,这种神逻辑我也是很服了,后来离婚的时候才知道,这都是我那个岳母让我老婆做的,我老婆对我岳母基本上是言听计从,根本不思考;当时离婚的时候我也是留有余地的,我觉得如果她能悔改,我还是愿意继续和她在一起的,毕竟我们有感情,我们之间也有一个女儿,要不是因为她弟弟,因为她家里我们也不会走到离婚这一步,可她觉得一点错没有,我不给钱就是不对!所以最后离婚了,离婚的时候她不要女儿,女儿归我,所以房子和债务也都归我了,我家婚前给买的那辆车给她了。
离婚这一年里,她很少来看孩子,抚养费也是经常不给,不过我都无所谓,她每次出现基本上都是知道我去相亲了来搅局的;她这次来找我,我还挺奇怪,因为她我已经打算不再结婚了,把我女儿养大就好,我以为她是来看女儿的,没想到她又是为了她弟弟来的,她弟弟现在要结婚,女方要买房要彩礼,她家钱不够,差二十万,所以来找我了,并且不是借钱,而是让我给,说的很理直气壮,她说我就一个女儿以后也不需要买房子娶媳妇,我有钱给孩子舅舅花怎么了,舅舅将来也会对女儿好的,给我说了一堆奇葩的理由,我都懒得和她理论了,我就说咱俩已经离婚了,你弟弟结婚关我什么事?我凭什么出二十万?我是一分不会出,即便是借也不会借给你!不用想,这必然又是我那个前岳母出的主意,真是可笑啊,
总结:离婚后还能来要二十万,我对这家人也是很佩服的,幸亏于先生离婚了,要不然现在也会因为这二十万彩礼吵得不可开交,或者小柳私下就把这二十万给出了也是没可能的,对于“扶弟魔”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她们的思想已经固化了,怎么也不可能改变,她想对她弟弟好,那就让她自己对她弟弟好吧,不要牵扯其他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