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领失业保险待遇。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属于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是领不到失业保险待遇的。
未给你交保险涉及到非法用工,即为无合同用工,你可以劳动局仲裁每个月额外赔付你一个月的工资,只要你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用工关系。比如每个月银行工资转账证明。
只要单位按时足额交纳了失业保险金,那么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