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成立基金会是要有条件的: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 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 800 万元人民币, 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 不低于 400 万元人民币, 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 到民政部登记的 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能低于 2000 万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成立基金会的程序:
(一)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
(二)民政部审查文件,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三)基金会登记后,应办理税务登记、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